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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举办】“法律与治理:极地研究新动态”国际学术研讨会圆满落幕

[ 发布时间]: 2017-06-27 [ 来源]: [ 阅读]:2214次

2017年6月20-21日,由上海交通大学极地与深海发展战略研究中心、海洋法治研究中心、上海高校智库、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国家海洋战略与权益研究基地”主办的“法律与治理:极地研究新动态”国际学术研讨会在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凯原法学院成功举办。来自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近30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并就会议所设的六个议题分享了最新的研究成果。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海洋法治研究中心、极地与深海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主任、上海高校智库、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极地“国家海洋战略与权益研究基地”执行主任薛桂芳致开幕词,首先对各位专家、学者拨冗莅临本次研讨会表达了衷心地感谢和热烈的欢迎。她指出,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极地海冰的快速消融,国际极地事务日益复杂。北极地缘政治、生态环境、社会人文及其与世界其他地区的关系正在发生显著改变,北极航道、油气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也已进入实质性准备期;南极地区出现的一些新议题,例如南极旅游、大陆架划界纷争,对南极条约体系构成了潜在的挑战。因而,本次研讨会将围绕极地研究国际前沿,深入探讨正在发生的快速而深刻变化的极地法律与政治形势。

在后续的专题研讨与互动中,与会嘉宾围绕“极地治理与机制的挑战”、“新动态与新议题”、“气候变化的影响与北极航运”、“国家实践与国际合作”、“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中国的极地政策与潜在角色”等议题进行了精彩的演讲和讨论。

澳大利亚南极局前局长、南极气候与生态系统合作研究中心前CEO、塔斯马尼亚大学Tony Press教授具有多年丰富的南极实务经验:1998-2008年作为“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澳大利亚国家代表;1998-2008年作为“南极条约协商会议”澳大利亚国家代表团成员;1998-2008年作为“环境保护委员会”澳大利亚代表;2002-2006年担任“环境保护委员会”主席。他结合自身实务经验,以“南极与南大洋资源保护法:南极条约体系、环境养护与保护”为题,分享了“南极条约体系”中主要公约、条约形成及制定的背景、过程,条约体系的演进及未来可能面临的挑战及应对。

芬兰拉普兰大学北极中心主任、国际知名的北极法律专家Timo Koivurova教授在其演讲中讨论了北极理事会作为北极地区最重要的政府间议事论坛,如何能够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

挪威北极大学“巴伦支政治学讲席教授”Rasmus Bertelsen的发言“全球治理中的北极知识共同体”重点讨论了权力从西方过渡到东方国家的时代背景下,北极知识共同体在全球治理中可能扮演的角色。他认为,所谓“北极知识共同体”包括八个北极国家、五个已具有北极理事会观察员地位的亚洲国家、在北极地区具有长期安全、政治、经济和科学利益的欧洲国家。当前国际体系的主要特征是全球化和权力转移,权力转移包括从西方国家到东方国家的权力转移和从国家到非国家行为体的权力转移。

在第二个议题“新动态与新议题”的讨论中,芬兰拉普兰大学北极中心高级研究员Bamidele Raheem博士分享了他对气候变化对巴伦支海欧洲北极地区土地和海洋资源影响的研究;俄罗斯库班国立大学经济学教授、“富布莱特”学者Violetta Gassiy结合自身丰富的北极田野调查,全面、系统地分享了北极工业发展对原住民的影响;交大极地与深海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刘丹在其演讲中着重分析了国际法下的原住民概念及其对北极原住民权益的影响。

在第三个议题“气候变化影响与北极航运”的小组讨论中,芬兰拉普兰大学副教授、北极中心北方环境与少数民族法律研究所主任Kamrul Hossain从高政治与软合作对接的角度探讨了气候变化与北极安全;英国邓迪大学法学院高级讲师Jacques Hartmann博士从国家实践的角度分析了北冰洋航运规范的法律问题;马耳他大学讲师、英国诺丁汉大学法学院的David Testa博士分析了气候变化背景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234条的适用以及2010年7月1日生效的“加拿大北部船舶交通服务区规则”。

在第四个议题“国家实践与国际合作”的小组讨论中,新西兰坎特伯雷大学Anne-Marie教授、捷克马萨克里大学Barbora Padrtova博士等分别就俄罗斯的“软实力”外交政策在南极的运用、北极安全问题及美国在北极的活动、加拿大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下对西北航道的立法等问题进行了报告和研讨。

第五个议题“资源养护与可持续发展”的发言人挪威南森研究所所长Geir H?nneland博士首先讨论了“海洋管理理事会”专业检定在南大洋和北冰洋的进程、产出和影响;进而重点分析了海洋管理理事会以何种方式、在何种程度上补充极地水域渔业的公共管制。同济大学潘敏教授讨论了格陵兰矿产资源的发展以及中国公司在格陵兰采矿的现状与发展。芬兰拉普兰大学北极中心博士后研究员Dorothée Cambou在其发言“北极可再生能源与原住民的人权”中,讨论了与可再生能源有关的北欧萨米人叙事的演进。

在第六个议题“中国的极地政策与潜在角色”中,俄罗斯圣彼得堡大学国际关系学教授Alexander Sergunin从法律和技术层面讨论了中国与俄罗斯在国际海事组织“极地规则”执行问题上的合作前景与问题。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法学院高级讲师刘能冶博士对比了中国在南海与南极地区行为、利益的不同,通过对比研究,分析了中国在这两个地区可以塑造治理机制的潜在角色。美国威斯康辛大学法学院任媛媛博士分析了中国的极地科学外交实践,她认为,中国的政府机构、政策制定者以及科学家之间只有通过多学科、更紧密的互动与融合,才能够提升中国处理日益复杂的极地问题的整体能力。

 

在每个议题的提问互动环节,与会嘉宾们积极参与提问,对发言人们的演讲内容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积极分享了自己的见解和研究。在一天半紧张的日程里,经过对六个议题的讨论和交流,本次研讨会圆满完成了对所设议题的交流。在闭幕式环节,薛桂芳教授对会议及各个议题的交流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对全体与会嘉宾的学术分享和会务人员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并期望通过本次研讨会的举办,各位参会嘉宾与极地与深海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建立更紧密的学术联系,今后能够开展常态化的学术互访、学术交流活动。

本次会议的成功举办使国内外从事极地问题研究的机构和专家增进对交大海洋法中心与极地深海特色领域研究课题及人员情况的了解、有助于本中心与国内外一流的极地研究机构建立、加强学术联系,扩大国际影响力。此外,本次会议嘉宾阵容之强大,讨论议题水平之高,会务工作组织之严密也获得了各位与会嘉宾的一致好评!


主办方:

上海交通大学极地与深海发展战略研究中心

上海交通大学海洋法治研究中心

上海高校智库&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国家海洋战略与权益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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