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军:关于菲律宾南海断续线仲裁请求的管辖权问题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1(a)(i)项下的排除和海洋权利之争
[ 发布时间]: 2016-03-23 [ 来源]: [ 阅读]:1133次
(原文载于《国际法研究》2016年第2期。)
摘要:菲律宾有关中国南海断续线的仲裁请求,挑战的是中国的海洋权利主张,包含了历史性权利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3)条岛礁性质这两个不同的海洋权利之争。在考察该仲裁请求是否为中国基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所做声明所排除这一管辖权问题时,必须展开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1(a)(i)项的解释。任何一个海洋权利之争如果落入该项下的排除,则仲裁庭均不具有对该仲裁请求的管辖权。
关键词:南海仲裁案 南海断续线《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a)(i)项 海洋权利来源 历史性权利